惠州医疗服务价格检查查出违法收费46万余元

2008-11-29 11:29:11    来源:  作者:

  核心提示:一是重复收费,如接生手术费已经包括胎心监测费,却收取两项费用,还有重复收取项目中包含的一次性耗材价格;二是提高标准收费,有的超出规定标准收取人工流产术费用、麻醉费;三是自立项目收费,如自立陪人床费、宝宝手册工本费;四是扩大范围收费;五是没有执行减价规定,如组合的检查项目超过8项的没有按照80%计费,以及同一切口进行两种手术的次要手术没按50%收费。

  进货价为7元的氢化可的松琥珀钠针剂,按规定最高只能加15%的差率即8.05元的价格进行销售,但是某医院的售价却是8.75元。日前,市物价检查部门开展了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检查,查出有关医疗机构违法多收金额46万多元。

  据了解,我市物价检查部门近期共组织8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重点检查了我市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共100多个单位执行《惠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情况、医疗器械和一次性医用耗材是否按规定差率作价以及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重复收费,如接生手术费已经包括胎心监测费,却收取两项费用,还有重复收取项目中包含的一次性耗材价格;二是提高标准收费,有的超出规定标准收取人工流产术费用、麻醉费;三是自立项目收费,如自立陪人床费、宝宝手册工本费;四是扩大范围收费;五是没有执行减价规定,如组合的检查项目超过8项的没有按照80%计费,以及同一切口进行两种手术的次要手术没按50%收费。

  对此,市物价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和指导监督力度,并对查处出来的价格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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