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定价范围或继续扩大 应理顺药价各环节

2008-10-31 09:50:40    来源:  作者:

  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甫一公布,药价制定政策改革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近日,《医药经济报》记者从发改委获悉,目前我国政府定价的药品总共2400种,其中2100种是基本用药,政府定价药物占药品总量的20%,占药品销售额的60%。发改委相关人士透露,下一步政府将继续调整政府定价药品范围,有可能在现有基础上扩大。

  药价改革一直是医疗体制改革的敏感环节,从1997年开始,药价管理部门先后采取药品降价措施20多次,累计降价金额接近500亿元,药价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客观上说,老百姓从历次降价中得到的确实利益还不多。新医改方案给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了新的希望,也对药价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总体上看,新医改方案将设法理顺医疗机构的机制和体系,改变我国医药行业“以药养医”的现状。随着新方案的贯彻实施,药品的销售费用率将大幅下降,非独家药品的医院零售价格将下降,同时由“大处方”等因素导致的药品虚增部分也有望大大减少。

  理顺药价各个环节

  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到,“我国将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体系,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这是否意味着,药品流通体制有重归行政计划之虞。

  有调查显示,在药品价格构成中,生产环节约占30%,商业流通占55%,医院管理占15%。按照意见稿规定,药品流通环节中总共约占药价40%的各种商业贿赂和回扣有望消失。

  从销售上看,医疗机构消化了全部药品的80%左右,在产业链中处于强势垄断地位。另外,尽管医院医疗收入比例在逐步提高,但药品收入仍是主要来源,占40%左右。一位不愿具名的药价管理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在目前的医疗卫生机制下,实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是解决以药养医、抑制药价过高的最好方法,结合的产物就是最高零售价的模式,它既兼顾了终端环节,也尊重了患者利益和行业的竞争。同时,新医改方案中提及国家将加对卫生加大投入等措施,也促使医疗机构逐渐摆脱以药养医的生存模式,更利于药价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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