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药企如何开展反商业贿赂

2012-11-06 11:24:12    来源:  作者:

  事后控制层面,我们有审计监察,来复核我们公司的行为。

  主持人:如果通过审计,发现供应商、分销商存在不合规的情况,国药控股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胡勇:措施一定对应相关不合规的行为。合规分为三个层面:1、是否违纪;2、是否违法;3、是否违规。我们分别设定有不同的处置。最严厉的是取消供应商资格,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主持人:站在一个宏观的行业角度,你对目前中国的医药企业合规制度和实施方面的看法如何?

  胡勇:国药控股现在还不能代表整个行业。中国已经上升为世界第三大医药市场, 复合增长率20%左右,今年能达到10700亿元的市场份额。面对这么大的一个市场空间,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有着良好的市场秩序的经营环境。

  从行业的发展来看,中国医药行业的合规建设起步比较晚,虽然我们的《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有述及合规,但从我们签订合同的直接要求来看,是源于国外《反海外腐败法》的规定,是别的公司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传递过来的理念。

  此外,中国医药行业的合规建设起点比较高,一个是中国政府的管理理念已经对我们的行业提出了很高的合规经营要求,同时我们发展得如此快速的市场,需要并呼唤一个合规的环境,所以我们的起点是很高的。除了“起步晚”、“起点高”之外,我们行业合规建设存在的第三个特点是“局面乱”。我们现在有上万家医药分销企业,大家通过不同的手段渗入到医药销售环节中,因为不择手段,所以局面很乱。

  我们看到美国的前三位医药分销企业占据96%的国内市场份额,美国同时又是世界最大的医药市场,几乎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一半。而中国的前三家医药分销企业仅占27%的国内市场份额,所以对于局面乱的现象,我们也相信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随着合规建设的推进,会越来越有序地发展。

  主持人:如果让你从行业的角度对中国国内的医药企业同跨国公司作一个比较,在合规性制度和操作中,你觉得两者的异同点有哪些?

  胡勇:相同点是,无论是国内公司还是跨国公司,企业的合规工作都是为了保证企业自身的利益。在合规要求的指引下,企业要放弃一些诱惑,以赢得一些更长远的机会。在企业的价值判断中,诚信经营可以赢得更持续的发展,维护更安定的交易条件。

  不同之处在于,从法律渊源来讲,美国用的是《反海外腐败法》,中国用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从深度来讲,中国的经济起步仅30年,所以我们所有的合规更多地停留在口头上和制度上,而我们看到国外企业的合规已经融入到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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