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葛兰素史克30亿和解后又曝辉瑞在华行贿

2012-08-09 17:46:47    来源:  作者:

  美国司法部前日宣布,英国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GlaxoSmithKline)就非法推广及销售药物等3项指控认罪,并同意支付30亿美元(约233亿港元)和解,成为美国史上牵涉罚款最多的单一医药欺诈和解案。但批评认为药厂多年来以不法手段赚取暴利,总额远超罚款数倍,今次罚款纯粹是“经营成本”的一种。当局指控药厂在1990年代末期至2000年代中期,非法行销“帕罗西汀”(Seroxat,香港注册名称,下同)及“安非他酮”(Wellbutrin),及未有向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就畅销糖尿病药“安糖健”(Avandia)提供临床数据。

  跨国药企屡陷行贿丑闻 辉瑞在华行贿遭美证交会曝光

  继葛兰素史克(GSK)花30亿美元和解医疗贿赂调查后,昨日又曝出全球最大制药商辉瑞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司法部的联合指控,称其在中国等八个国家,因行贿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辉瑞对此表示,“此次涉及的所有问题行为都是辉瑞自行调查并主动披露给美国政府的。”该公司并计划以6000万美元来平息丑闻,不过和解方案仍待法院批准。

  事实上,商业贿赂是医药行业的痼疾,在今年的“三打两建”行动中,广东省内的广州、佛山、珠海等多地就先后被查出多起医药商业贿赂事件。

  “曲线行贿”多借旅游等方式掩饰

  根据SEC在8月7日的指控,辉瑞在保加利亚、中国、克罗地亚、捷克、意大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塞尔维亚的子公司雇员和代理对当地官员和医生行贿,以便获得所在国的监管与处方审批并拓展销量。为掩盖行贿行径,辉瑞将这些费用列为促销、营销、培训、差旅、临床测试、货运、会议和广告等合法支出。

  此外,已经被辉瑞收购的惠氏也被指控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在2009年被辉瑞收购前后,惠氏海外子公司均有行贿活动,至少从2005年开始,惠氏在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负责销售营养品的子公司为鼓励医生推荐惠氏产品,以提供现金、手机或旅游等方式行贿,并通过虚假发票加以掩饰。

  而辉瑞美国总部则发表声明称,辉瑞从2004年开始就向美国政府报告海外子公司的不当支付事宜,无论是美国司法部还是证交会均未指控辉瑞或惠氏总部人员事先了解或批准过此类行为。SEC也表示,辉瑞实施了“创新和主动的反腐败合规审查措施”并承诺“在整个组织内开展全面的反腐败培训”。

  在自查自纠后,为了结指控,辉瑞与惠氏同意共支付4500万美元给SEC,不过和解方案还需法院批准。另外辉瑞还将以1500万美元来了结美国司法部就其海外腐败案的调查。

  跨国药企“贿赂案”屡禁不止

  此次辉瑞被指控,让向来被视为商业贿赂重灾区的医药行业再次暴露在舆论焦点之下,各大跨国制药企业正在就其在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头十年的行为与美国药品监管机构达成了一系列和解,支付的罚款也越来越高。

  2009年9月,辉瑞同意支付23亿美元罚款,以了结因不当营销13种药品而引发的指控,这在随后的几年里都是美国有史以来针对不当营销处方药开出的最大罚单。

  随后,德国默克在其2010年中报中亦披露,“公司收到了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来信,要求提供公司在其他国家的运营资料,以调查是否触犯反海外贿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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