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科集团和南京中科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引发人性与道德争论

2012-05-01 09:51:53    来源:  作者:

  南京中科集团策划部相关负责人王先生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张老先生之所以购买那么多保健品寄存,是因为一次性购买折扣比较大,并且可以在使用不完的情况下进行退货处理。“当时他也说,和自己的老伴一起用,还说可以给子女使用,所以购买比较多”,王先生如是说。

  南京中科约55次广告违规被通报

  而经中国经济网记者调查发现,不完全统计结果显示,南京中科在过去三年的时间里,先后55次因广告违规被相关部门通报。

  2009年5月份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9年第4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总第41期)中,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的“中科爱特胶囊”与中科灵芝健康服务中心的“中科灵芝孢子油”均因篡改审批广告内容严重违法被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被南京日报等媒体曝光。

  2009年6月8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9年第5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中,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的“中科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中科牌牌银灵通胶囊”、“中科牌牌甲尔胶囊”涉嫌广告违规13次被通报,违法原因主要是非药品宣传治疗功效,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未标注广告批文,非药品宣传治疗功效,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等。

  2010年1月14日的“广东省2009年第5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结果显示,南京中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科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广告违规7次,主要因为其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含有其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2010年6月25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2010年第二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名单”中,南京中科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的“中科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因严重违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等原因被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被山西晚报等媒体曝光。

  2010年7月份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0年第4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总第52期)信息显示,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的中科牌甲尔胶囊被通报。

  2011年2月15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2010年第12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总第60期)”中,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的“中科牌爱特胶囊”、“中科牌番茄红素胶囊”、“中科牌甲尔胶囊”、“中科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均因严重违规被通报,总违规次数达28次,被现代快报和扬子晚报等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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