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师被纳入医保信用管理 7月1日起施行
内容简介:广东省医保局发布了 《广东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零售药店 医师 药师 医保 参保人等纳入医保信用管理 按积分分为ABCDE五个等级 反映不同信用风险 并实施对应的奖惩措施 该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两年 这一政策是为了加强医疗保障的诚信体系建设 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信用主体分为机构和个人两类 机构类信用主体包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保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4-01-24 09:15 视频
广东省药师将被纳入医保信用管理 7月1日起施行
内容简介:广东省医保局官网发布了《广东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师、药师、医保参保人等将被纳入医保信用管理,按积分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反映不同的信用风险,并实行对应的奖励、惩戒措施。《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4-01-23 11:02 文章
上海药店留不住专业药师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09-10-22 20:16 文章
我国药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09-08-27 21:08 文章
驻店药师:学术活动后掌控营销的关键力量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09-08-26 08:33 文章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资格证:(粤)-经营性-2023-025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皮律师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