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阳西总医院中医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1721457061057M
法定代表人:陈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人社医保处字〔2025〕第13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阳西总医院中医医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42109.84元。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六)项,参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一、责令阳西总医院中医医院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二、对阳西总医院中医医院因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2109.84元处1倍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壹佰零玖元捌角肆分(小写:142109.84元)。
罚款金额(万元):14.210984
处罚决定日期:2026-03-26
处罚机关: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