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涵江涵德康复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莆医稽中〔2026〕14号
涵江涵德康复医院:
2026年6月10日,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涵江分中心对你院关于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业务子系统事前提醒接入及落地应用工作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你院在中止协议后(中止时间自2026年1月29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相关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根据《莆田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6年度)第九十九条规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丙方解除医保协议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情况。(十二)二级及以上机构未完成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疗费用审核稽核业务子系统事前提醒接入及应用工作,中止协议后未整改到位的”,医院的行为属于中止协议后未整改到位。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6月18日起对你院作出解除医保协议处理。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
2026年6月18日
涵江涵德康复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涵江涵德康复医院
省份:福建省
审批机关: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号:PDY35305735030313A5272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滨海路388-58号
级别:二级
法定代表人:戴兰兰
主要负责人:宋晓畅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5/06/25 -至- 202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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