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医保局在2026年5月28日发布了《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6年5月份)》,其中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卫生院的详情如下:
序号: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莆医保处罚〔2026〕401号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统一信用代码:12350303488673400X
处罚事由:经核查,该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83.72元的1倍罚款计人民币283.72元。
救济渠道: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卫生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卫生院
省份:福建省
审批机关: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号:223473350303813133
地址:涵江区国欢镇塘西村4号
级别:未定级
法定代表人:郑静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4/07/24 -至- 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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