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政策控制基本药物价格

2011-01-0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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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8月,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正式启动,基本药物取消了过去15%的药价加成;在实行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超过5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计划,明年我国要初步建立起基本药物制度。虽秉持“不加价”原则,但中标价偏高一直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上述负责人明言,目前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不规范,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合理解决。在一些地区,部分基本药物甚至出现了断供、缺货的情况。近日,国办发出《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的弊端发力,而就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政策,也旨在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基本药物价格不得高于市价

  新医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9个多月来,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基层药价。但同时,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个别廉价药频遭断货,一些药物价格不降反涨等情况。

  近日,山东省正式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以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基本药物采购成本,同时确保基本药物供应。

  【采购招标】

  更注重基层医务人员意见

  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初期,许多市民发现,自己原来在社区医院常买的药品没有了,一些门规病人不得不“回流”到大医院中。社区到底需要什么类型的基本药物?显然基层医务人员最有发言权。

  对此,在采购环节,山东要求,采购部门要充分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在采购计划制定、评标、谈判等重要环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代表不少于50%。

  山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将坚持以下原则: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坚持全国统一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网上采购系统,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供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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