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主体名称:内蒙古国力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02396306101T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五分局)处罚〔2026〕34号
处罚名称:内蒙古国力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浙贝母案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内蒙古国力药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从陕西小神农云仓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标示甘肃永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5011301浙贝母5袋(5kg),单价153元/袋,金额765元。于2025年4月25日以168元/袋价格向内蒙古恒大久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并配送1笔1袋(1kg),销售金额168元;于2025年5月2日以168元/袋价格向临河区薛佳文中医诊所销售并配送1笔1袋(1kg),销售金额168元;于2025年5月6日以158元/袋价格向内蒙古恒大久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并配送1笔1袋(1kg),销售金额158元;于2025年5月21日以170元/袋价格向临河区段福新中医诊所销售并配送1笔2袋(2kg),销售金额340元,销售金额共计834.00元,当事人销售该批中药饮片售出价格与购入价格的差价是69.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修订)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玖元整(¥69.0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6-05-14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