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监局在2026年4月7日发布了《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公告(2026年第1期)2026年第33号》,其中标示为广州粤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批次SITUFENG丝荼丰男人本色定型喷雾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8
样品名称:SITUFENG丝荼丰男人本色定型喷雾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名称:广州粤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源大道6号4栋202房;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源大道6号自编之一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发成美容美发用品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河南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路阳光小区楼下门面房
包装规格:360ml
批号/限期使用日期:2024/12/11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所在地区:广东
标称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90195
检验机构: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河南省疫苗批签中心)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问题项:甲醇
SITUFENG丝荼丰男人本色定型喷雾的备案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SITUFENG丝荼丰男人本色定型喷雾
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4277951
备案日期:2024-07-03
备案人:广州粤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住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源大道6号4栋202房
企业名称:广州粤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源大道6号4栋202房
生产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源大道 6 号 4 栋 202 房;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 源大道 6 号自编之一号
生产许可证:粤妆20190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