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药价虚高需打破药品的经营垄断

2010-11-0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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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恰恰是管办不分导致监管无效。试想,如果公立医院的院长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任命,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能够及时处理并公开公立医院的不当行为?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两者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公开院长的不当行为即意味着公开说卫生行政部门用人不当。此时,作为监管者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更有可能是包庇而不是揭露公立医院的不当行为。

  管办不分加上公立医疗机构垄断医疗服务市场,对医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构成了很不利的影响。医保机构作为付费方,对医疗机构的最有效制约是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在管办不分加上公立医疗机构垄断医疗服务市场的格局下,不管是社保机构还是卫生行政部门都不太可能实际拥有这种权力,甚至连谈判权力都很有限。

  新医改刚刚实施一年,绩效评估还很困难。不过“新农合”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现在已经7年,可以做一下绩效评估了。我们可以看一看实施“新农合”后农民的医疗负担是不是下降了,不但要看相对数也就是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也要看绝对数即自费额或者自费额占家庭收入的比重,更要看看健康水平是否有所提高,患者的治愈率、生命质量以及生存时间等等。

  公立医院改革应打破行政化痼疾

  □顾昕

  我主要想谈谈新医改在推进中的一些主要障碍和困难。推进医改的主要方向或者原则,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叫“去行政化”。我们经常说,医改最核心的原则是管办分开、政事分开,这八个字其实就是去行政化。

  现行的医疗体制是行政化的体系,这个行政化体系体现在方方面面。

  首先是政府投入问题。我们原来的投入体制是政府财政出钱,按照事业单位体系的运行原则,以事业费的方式下拨。在这一点上,新医改最关键的是要建立一个全民医疗保险体制,让保险机构在老百姓看病治病的时候代替老百姓付钱。在医药费用中,医保机构要付大头,也就是“补需方”。

  可有些人说不如直接“补供方”,政府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为老百姓提供服务不就行了。有人主张说根本不用搞全民医疗保险,干脆国家出钱,搞全民公费医疗,老百姓到公立医疗机构看病治病由国家付账。这个主张在我看来有一定的问题,“补需方”是改变一种机制,即建立医疗行业中的市场机制。由医保机构购买医药服务,不是由老百姓自己掏钱,自己满世界看病,自己鉴别哪个医生好,自己弄明白哪个药好。

  主张全民公费医疗的很多人实际上是希望政府出钱,老百姓看病治病就不怎么付钱了。卫生行政部门把钱分给公立医疗机构,嘱咐后者好好为老百姓服务;万一不好好服务,就想办法惩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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