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灵医药 医药资讯 医药政策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来源:国家药监局2024-01-15 10:24
虚假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有6章3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规定》的制定依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强调执业药师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应当为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保障。

第二章组织管理,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职责分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药监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政策,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三章内容、方式和机构,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方式以及继续教育机构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教育方式包括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学术论文、主持授课、参加评比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继续教育机构管理,明确依法成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社会组织的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以面向执业药师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对继续教育机构基本条件、教学设施、师资管理、禁止行为等工作提出要求,督促提升教育质量。

第四章学时管理,对学时管理、学时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明确执业药师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再实行学分计算。对脱产培训、网络培训等不同继续教育方式的学时折算标准进行了细化。强调继续教育学时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以后年度。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取得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明确了补学要求。同时,执业药师在参与援派工作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期间提供药品管理与药学服务等,可视同参加继续教育。

第五章考核监督,分别对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教育质量监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将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执业药师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职务聘任、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强调省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持续组织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教学质量开展动态监测。同时,明确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等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理方式。

第六章附则,对执业药师定义、参照适用对象和施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重申执业药师定义的目的是明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适用对象为执业药师,并鼓励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未注册执业人员参照本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明确《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登录 | 注册
当前汉字数: 0
我要咨询
下班后合法增收!执业药师多点执业,但这些红线不能碰 播放
内容简介:执业药师朋友们,下班后想多一份合法收入吗?这条视频给你讲清楚——但请先记住一句话:“挂证”的歪路,千万别走。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执业药师只能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注册单位与实际不符的,一经查实,撤销注册证,三年内不得重注。各地药监也明令禁止“一人多地兼职注册”。只挂名、不上班,风险极大,请务必远离。 但是——合规的多点执业,真的来了。目前,广东、浙江嘉兴和舟山、陕西、湖北、天津等地,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2分14秒 视频
注意!2026执业药师考试有新变化! 播放
内容简介:2026执业药师考试迎来重大调整!最核心的是《药事管理与法规》大纲调整——新增27项政策法规,覆盖中药、医保、反垄断等多个热点。 同时,报名推迟至8月4日-25日,考试定在10月31日、11月1日,整体比往年晚了近一个月。 好消息是:通告发布后新出的法规今年不考! 快转发给身边的小伙伴,评论区留言“必过”,咱们今年一起上岸!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0分34秒 视频
严打执业药师挂证,行业迎来新变革 播放
内容简介:执业药师数量首次下降,背后隐藏着怎样的行业变革? 这不仅是一个数字的减少,更是行业规范化、专业化提升的信号。截至2024年4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环比减少1940人,这是近12个月以来首次出现注册执业药师减少的情况。这一现象,合理猜测或许与多地严打挂证有关。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的行动为例,通过积极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走访药品零售企业120余家,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督促查处执业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1分22秒 视频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内容简介: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人〔2024〕3号。为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保障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素质,制定本规定。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4-01-15 10:24 文章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又有新进展
内容简介: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印发《普陀区海岛药店“云药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在普陀区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云药师服务试点工作。所谓云药师,指同时在多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身份后实施异地远程审方的执业药师。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3-08-11 09:52 文章
我要提问
药学专业问题解析
去 提 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备案:粤网药信备字(2025)第0102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001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兔灵医药大健康私域直播平台诚招一级代理:查看招商文档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