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灵医药 曝光台 企业曝光 → 上海国大祥泰大药房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上海国大祥泰大药房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作者: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07-25 15:42
虚假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中,涉及到上海国大祥泰大药房经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宝处〔2020〕132019001981号
案件名称:上海国大祥泰大药房经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违法行为类型: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国大祥泰大药房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3350997760M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洁
主要违法事实:自2019年9月1日起,当事人从其他零售药房购进头孢克肟颗粒等药品,在其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杨鑫路318号底楼的经营场所内,使用“上海龙威昊杨药房”的名义打印销售凭证并对外销售。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停止了经营活动,剩余库存七种共29件药品。至案发,违法购进药品的货值金额(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为人民币11137.7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人民币10084.7元。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44550.8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没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0年03月26日

登录 | 注册
当前汉字数: 0
我要咨询
我要提问
药学专业问题解析
去 提 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备案:粤网药信备字(2025)第0102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001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兔灵医药大健康私域直播平台诚招一级代理:查看招商文档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