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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获准临时生产抗甲型H1N1流感药物原料

2009-06-03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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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 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全球范围不断扩散,各国不断增加防控药品储备,让不少制药企业都期望参与防控药品生产。昨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国家发改委已批复了应急药品扩能项目,同意该公司将生产其他药品的装置临时改产磷酸奥司他韦(达菲)中间体,确保流感防控药品供应安全。
 
  海正药业表示,由于上述项目是在原有车间进行改造后临时改产达菲中间体,新产品投产后的产量、成本等尚不确定,因此本项目实施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据悉,目前罗氏旗下达菲是已经上市药物中治疗甲型H1N1流感最有效的,在国内只有上药集团和广东东阳光集团获得生产授权。所以,此次海正药业获准参与达菲药品生产在业内引起很大关注。

  医药行业分析师认为:“短期来看,甲型H1N1流感在国内病例还会不断增加,国家会尽快加大达菲储备。长期来看,大流感作为人类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困扰,对达菲的长期战略储备势在必行。所以,此次签约对海正药业有正面影响。”不过,由于目前达菲主要用于甲型H1N1流感病人治疗,国内需求量很小,国家出于预防考虑会采购一定数量的药品储备,目前尚无法预测储备数量。所以,生产达菲中间体对海正药业业绩提升幅度尚无法判断。

  链接:"达菲"简介

  药物简介:“达菲”是一种属于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家族的抗病毒物质。这种药物专门针对的是A型和B型流感病毒,能够阻止病毒在受感染的人体内繁殖。其目标是这些病毒表面上的一种酶,这种酶被称为神经氨酸酶蛋白质。当神经氨酸酶受到抑制时,病毒就无法走出庇护它们的细胞,并随后死掉,再也无法扩散和传染人体的其它细胞。

  仿制“达菲”是否侵权?

  根据2000年第二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其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世界贸易组织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强制许可”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国际惯例。

    除了“强制许可”方式,“由于专利拥有者不能阻挡任何人对其知识产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无偿使用,假如一国政府在特殊时期将仿制的药品进行无偿发放,将不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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