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让医药代表另谋生路

2009-04-21 14:22
虚假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兆刚所谓的中间商,正是医药代表。他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根据新医改方案,将取消医院药品15%加价销售的制度,即让老百姓可以在医疗机构开到常用的、以进价销售的基本药品,这就是“零差率”新政策。而“三控”,则是政府同时控制药品零售价、供货价和流通差率。

  “‘零差率’和‘三控’是新医改的药价管控主流思路,将会严重影响当前医药行业盛行的底价招商行为,代理商和企业都会很受伤。”兆刚表示,在底价招商中,出货发票必须高开,在底价与高开之间的部分,需要代理商拿发票来“洗”,而且底价与高开之间的部分,亦是代理商和医院医生之间的共同利益。“‘零差率’和‘三控’都将意味着行业利润大减。这两项新政策,尤其是‘三控’,会让代理商很难过,生产企业会更难过。”

  正是基于上述分析,兆刚认为在新医改中受伤的不仅仅是他们这些医药代表。不过,兆认为其实国家所谓的“零差率”、药价“三控”,从根本上解决不了药品市场的关键问题。

  “如果(国家)严格控制,只给中间商固定的利润空间,其实这不是市场的做法,与其这样,国家倒不如把整个国家的药品回归到计划经济时代。”兆刚对记者说,“医改的目的就是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目前的国情,百姓看病吃什么样的药,选择的话语权归根到底是在医生手上,或者说是在医院手上,开什么药、开多贵的药,完全由他们决定。医院和医生,是改变看病贵的关键一环。”

  事实上,对于药价管控新政,早在年初就已经初显端倪。是时,卫生部等多部委联合签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药品将纳入政府统一集中采购,本报亦有相关报道。

  药品集中采购新政的浮现,正是意味着医药代理这一行已经走到了“出头”之日。

  一直关注医药政策的阳文武持同样的观点。他对中国商报记者分析,《药品集中采购意见》中,有两点对医药代理商影响很大。“第一,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第二,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

(登录 | 注册)
当前汉字数: 0
我要咨询
骗取医保,真 “刑”!医药代表伪造基因报告,骗保22万余元被 播放
内容简介:骗取医保,真的要负刑事责任!珠海医保局曝光了一起典型骗保案例,医药代表伪造检测报告,骗走医保22万多元,最终被判了刑。 被告人邓某,原本是一名医药代表。为了冲销量、拿提成,他明知3名患者没有EGFR基因T790M突变阳性报告,达不到靶向药奥希替尼的医保报销标准,私自伪造了基因病理检测报告,交给医疗机构当作开药依据。 靠着这份假报告,患者先后开具奥希替尼17次,合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22万4千多元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1分15秒 视频
一次违规拜访,四款药被停三个月!医药代表“闯门诊”代价有多大? 播放
内容简介:8月17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发布协办函,对江苏艾力斯、北京康蒂尼、赛诺菲、安进四家药企开出重罚。 四款核心药品:肺癌药伏美替尼、肺纤维化药吡非尼酮、糖尿病药甘精胰岛素利司那肽、骨科药地舒单抗,全院停采停用三个月。 原因是,今年4月、7月、8月,医院三次门诊巡查均发现,这四家药企的医药代表未经预约擅自闯入门诊诊疗区,意图接触医务人员。 医院“三定三有”规定写得清清楚楚,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1分15秒 视频
药价里的灰色支出,国家开始动手剔除了 播放
内容简介:你发现没有?你去医院,医生给你开的药,可能不只是因为疗效好。还有一个你从来没听过的人,在背后使劲。 8月4号,一个叫李某泽的医药代表,被国家药监局挂网公示了。原因是没备案就进医院搞“学术推广”。这是“史上最严”医药代表新规8月1号施行以来,第一个被公开通报的案例。 这件事跟每个去医院开药的人都有关系。 过去,一款药从厂家进到医院,中间有个关键角色叫医药代表。他们表面上是向医生传递用药信息,实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1分48秒 视频
医药代表不能卖药了?老百姓用药更有保障? 播放
内容简介:医药代表以后不能直接卖药了!5月7日,国家七部门联合出手,医药行业迎来最强合规新规,关乎每一个用药人! 5月7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新规直接给医药代表的工作划出了明确红线:从今往后,医药代表再也不能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先搞清楚:新规下医药代表到底能做啥?核心就是回归学术本质——向医护人员传递药品的专业信息、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2分10秒 视频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
内容简介:为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有序合规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医药代表管理办法。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6-05-09 11:24 文章
关键词:
我要提问
药学专业问题解析
去 提 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备案:粤网药信备字(2025)第0102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001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兔灵医药大健康私域直播平台诚招一级代理:查看招商文档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