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转变医师的趋利动机,药价虚高才能消失

2012-01-16 15:25:58    来源:  作者:

  我们说,公立医院应该是公益性的,这是我国医改对公立医院改造的期望值,不是公立医院的现实值。现实的公立医院,趋利动机仍然十分强大;公益性仍然黯淡无光。所以,又出现药价虚高的新问题。药价虚高是现象,其本质仍然是医院趋利动机在作怪。

  建议去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现在的武广华是如何走当年哈医大李广华之路,通过临床路径计算单纯性疾病的成本,然后按此确定病种付费或预付费用额度。这是走出医疗药价虚高定价怪圈的康庄大道,物价局应该出面支持而不是泼冷水设障碍。

  .除了按病种付费或预付费机制,我认为医改还能在改革绩效工资支付方法上下功夫,这可以抑制药价虚高现象。绩效工资不由医院收入支付,由财政支付,条件是医院接受财政统一核算,基本药物零差率,公立医院1980年前就是这样做的。使医院及其职工对超收不感兴趣,对绩效工资感兴趣。叫做阳光理财;第二,进行治理结构改造,实行医院管理理事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

  共识已经达成,接下来的问题是取消“以药养医”之后怎么办。不仅北京市,广东等地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也是着眼于降低直至取消医院的药品加价,同时提高医疗服务支付标准以弥补医院的损失,即以“以医补医”替代“以药补医”。这样做的好处当然是有的,比如可以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从道理上讲,医师的劳动价值确实应该体现在“医”上,而不是“药”上。

  但是,若改革只是停留在“以医补医”代替“以药补医”上,则意味着仅仅是医院收入的结构大调整,对于患者而言,是把更多的钱花在医疗服务上,还是把更多的钱花在药品上,两者其实并无太大区别。而且让人担忧的是,目前公立医院仍有着强烈的逐利冲动,医疗服务的价格提高了,药品价格真能下降吗?如果药品价格没降下来,或者降得很少,医疗价格却提上去了,并且提了很多,医院既“以医补医”又“以药补医”,显然会进一步加重患者的负担,人们更加看不起病。

  实际上,“以药补医”也好,“以医补医”也罢,其实质都是要求医院自己赚钱维持自身运转,只是赚钱的渠道、方式不同而已,但不管渠道、方式怎样变,医院赚钱的对象肯定是广大患者,即两种方式都是“患者买医”。

  总之,医疗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抑制公立医院的逐利冲动,让其回归公益属性,以此切实减轻患者负担。要达此目的,除了加大政府供方投入,其他途径难有大作为。医疗是公益性服务之一,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因此,医院的运营成本的主要部分(70%以上)不应由患者承担,革除“以药补医”也好,转轨“以医补医”也罢,还有赖于政府切实负起公益性责任,加大政府医疗投入和补偿,实行《政府补医》,改革支付方式,用预付制取代后付制,切实转变医师的趋利动机,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才有望减轻,药价虚高现象才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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