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市场机制,以回归医师价值

2012-01-09 17:24:01    来源:  作者:

  在我国,至今尚无关于药商行贿和医生受贿的专门法律。长期以来,医生利用处方权开药提成,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由于法律界限模糊,很少有医生因吃回扣而被判刑,客观上助长了药品回扣之风。因此,要想彻底打破“潜规则”,必须在立法上有所突破,用明确的法律制度来约束医生行为。

  回归医师价值 革除“以药养医”

  如何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多数人的意见是让政府买单,从而使医院完全回归公益。那么,能否通过市场机制,以回归医师价值,革除“以药养医”这一扭曲的现象呢?   

  扭曲的医师价值

  经济学中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规律:劳动者的工资等于劳动者的边际价值,即企业为新增(或边际)劳动者所付出的工资应等于该劳动者为企业所创造的收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劳动者价值规律”,劳动者的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其所得到的收入;第二是因其劳动为企业所创造的价值,两者必须统一。

  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需要雇用医生。故医院向患者征收的费用,应为医疗服务收入。它包括门诊费、手术费等凭借医疗知识与医疗技术提供的服务费用。而提供这种服务的人是受过高等教育和专门训练的医师。

  在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样一种高素质的劳动力所获得的回报由市场决定,并且必然是高收入的。医师的职业特质可以用“四高”来评价。前两高为“高风险”和“高社会责任”,而根据“责权利相适应”的原则,医师应该享有“高收入”和“高社会地位”。正因为如此,西方发达国家医师的收入普遍较教师、公务员等职业高出许多。在中国,尽管各个医院医师之间收入参差不齐,但总体而言,医生的收入比其他职业也相对较高。

  然而,目前我国的一般医院向病人所征收的门诊费一般为4~5元,读片费为0元。而在美国,全科医生的门诊费通常在150美元左右,而专科医师会更高,常超过200美元。如此低的服务费用对中国的医师而言是莫大的尴尬:一位门诊普通医师一个药方开出的药品价格通常几百元,而其挂号费只有几块钱——知识无用至此,知识分子的劳动廉价至此,不知当是谁的悲哀。

  而如此低的服务费用也同样无法弥补医院支付给医生的收入,或者说,如果医院仅仅依靠收取门诊费、手术费、读片费等医疗服务费用,显然不能留住医生,医院也不能正常生存。医院为了生存,只好寻找其他途径——“以药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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