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又一次调价 不知能否避免降价死

2011-08-06 09:52:31    来源:  作者: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降价频频,“药价虚高”和老百姓“看病贵”的声音依旧存在。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相关人士透露,包括今年3月的降价,国家发改委近几年来,已经推行了27次降药价。本次降价已经是国家发改委近7年来第28次宣布下降药品价格。

  业内人士指出,降药价效果不明显,问题主要在于降价后低价药品往往“换马甲”重生。

  由于目前的医疗体系仍是“以药养医”,按照规定医院在药品采购价的基础上可以加价15%卖给患者,低价的药品显然不怎么受医生欢迎。因而,每次降价之后总会有一批药品因为价格太低而“失踪”,换个“马甲”之后以高价药的面貌再次出现。

  另外,由于医院开出的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获利越大。一旦药品价格降幅过大,基于医院与医生的共同利益,药品将很少卖出。而其造成的结果将是企业不再生产该低价药品,使得药品行业出现“降价即死”现象。

  与此同时,近几年CPI持续维持在高位,医药企业的人力、原料、水电等成本也在逐年增高,2010年全行业近5000家企业实现的利润仅千亿元左右,尚不足一家大型央企所实现的利润。同时新版GMP的实施也需要企业在质量方面进一步增加投入,持续降低药价对药企的压力也变得越来越大。

  “企业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许玲妮指出,对于医药企业而言,如果企业利润因产品价格下降受损,肯定会采取换包装、剂型等方式来应对。

  重点向“单独定价”的外企药品开刀

  与3月份的药品价格调整一样,此次国家发改委对部分药品的价格调整呈现出的新特点就是向“单独定价”的外企药品开刀,进一步缩小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品与普通仿制药品的价差。

  据了解,为鼓励企业进行药品研发,2000年颁布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给予创新药品定价方面种种优惠措施,原研药价格逐渐趋向一般药品的价格。除了少部分仍在专利保护期内的纯正“原研药”外,国内大部分原研药是专利保护期已失效的药品,而这些原研药却依然享受到差别定价待遇。

  “这一新降价举措虽然主要是针对外资产品,但是对国内外企业都有影响。”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许玲妮指出,对于外资企业而言是利弊互现,一方面由于产品价格下降,企业单位产品的利润将会降低。

  许玲妮认为,另一方面,由于产品价格下降,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将会扩大。而对于国内企业而言,由于外资产品的价格下降,国内企业相关产品的部分销售市场或将会被这些降价的外资产品所替代,这将会影响这些企业的利润水平。

  “此次国家发改委与3月份的调整保持一致,再向原研药‘挥大刀’,表明了政府部门正在努力减小原研药和本土药之间的差距。”有业内人士表示,上一次调价发改委就表示,“今后国家还将分期分批,逐渐降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其他药品价格”。此次调价仍是之前政策的延续。

  对于此次调价,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价格调整对患者支出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患者支出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对原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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