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省覆盖

2011-05-31 17:26:00    来源:红网  作者:

  湖南第三批49个县市区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实现全省覆盖

  按照湖南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20日前在望城县等49个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届时湖南将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基本药物价格比原零售价下降47.1%

  此前,湖南已有前两批74个县市区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明显实效。

  湖南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医改办副主任邓治平介绍,从药品价格上看,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后,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比省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零售价平均下降47.1%,比国家指导价下降了53.2%,明显降低了看病用药费用。

  从就医负担看,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36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了22.93%,其中次均药费下降了36.05%;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下降了20.75%,其中次均住院药费下降了35.32%。

  第三批49个县市区在今年6月20日前启动实施,将实现上半年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届时全省的老百姓都能享受到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

  全省可使用基本药物品种达505个

  湖南省卫生厅党组书记肖策群介绍,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根据诊疗范围和服务功能,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内配备药品,不得再采购、使用其他药品。

  2010年上半年,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初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配备国家307种国家基本药物,普遍反映药物品种不足。2010年8月,湖南以市州为单位增补了90种药物,初步缓解了基层用药不足的问题。

  肖策群介绍,截至今年5月,湖南省已确定以省为单位增补198个品种,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可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品种将达到505个。

  “目前,药物品种应该是基本上够用了,关键是引导医生改变用药习惯,合理用药。”肖策群说。

  基本药物和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医保

  第三批49个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新进药物全部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同时,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平均提高约10%。

  肖策群介绍,要通过报销政策到位来引导广大群众首选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改变部分群众用“新药”、“贵药”的用药习惯。

  此外,从今年7月起,湖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标准为10元,其中个人支付2元,其余8元由医保支付。

  基层医卫机构将实行全员竞争上岗

  利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契机,湖南还将积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将不符合上岗要求的人员进行合理分流,提高服务能力。

  为此,湖南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编制”,在省编办核定的编制总数基础上,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实际工作量合理确定编制人数、动态调整,即定编定岗不定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人员,不论是编制内还是编制外,都要根据岗位的要求,在核定资质之后,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真正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

  肖策群介绍,省里将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长沙市长沙县、永州市双牌县、湘西州花垣县、湘潭市湘乡市、衡阳市耒阳市、岳阳市岳阳楼区、郴州市北湖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等8个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改革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范围推广。

  附: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49个县市区名单

  长沙市:望城县、浏阳市、开福区

  株洲市:醴陵市、茶陵县

  湘潭市:湘乡市、湘潭县

  岳阳市:汨罗市、湘阴县、平江县

  益阳市:资阳区、南县、安化县

  常德市:澧县、临澧县、桃源县

  衡阳市:珠晖区、雁峰区、衡阳县、衡南县、祁东县

  永州市:零陵区、祁阳县、宁远县、东安县、江永县

  郴州市:宜章县、汝城县、安仁县、临武县

  邵阳市: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

  娄底市:涟源市、双峰县

  怀化市:洪江市、会同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通道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

  张家界市:桑植县

  湘西自治州:古丈县、永顺县、凤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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