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瑞宜等3家药企商业贿赂被列入黑名单

2011-02-17 17:35:45    来源:  作者:

  “潜规则”能否撼动

  据了解,2006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五大重点领域之一,医药统销领域掀起了一场反商业贿赂风暴。一时间,各级医院内医药代表身影大大减少。但业内人士坦言,虽然商业贿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近年来有关案件仍“时有发生”,近期又“有所抬头”。

  医药回扣屡禁不止,在于其生存环境并未根本改变。目前,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多如牛毛,大量同类型药厂重复建设,相同疗效药品众多,各个医药品牌为了打开销路,不惜采取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法。另一方面,医务人员工作繁重但收入并不高,在种种“枪林弹雨”的诱惑前,容易产生不平衡心理继而以身试法。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有利于医院发展的筹资机制,医院有通过销售药品获取利润的利益驱动,对医生个人的回扣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某三甲医院纪委负责人说,商业贿赂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潜规则”,交易双方结成稳定的利益联系体,其内部无人愿意、也没有勇气打破,而外部的人因交易的隐蔽性无力打破。因此,治理起来异常艰难。

  “黑名单”将这种交易置于阳光下,对打破“潜规则”有一定作用。但专家仍然建议,将法院判决作为黑名单的依据“失之太紧”,应将卫生系统或医院内部处理的案例也纳入名单并公开公布,以达到更大的震慑效果。

  “黑名单”外还能做什么

  专家不约而同表示,医疗行业中的商业贿赂危害更大。首先造成药品、器械价格虚高,加重了患者负担。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去年沸沸扬扬的“芦笋片”事件,出厂价仅15.5元,卖给病人竟高达213元。其次更严重“污染”了白衣天使的形象。一位医学老教授痛心地说,大多数医务人员洁身自好,但商业贿赂的阴影不散,“病人对所有医生都心存狐疑,即使是正常的开药也认为是回扣所致,医患关系如何改善?”

  据介绍,为防范商业贿赂发生,上海近年来推行了多项制度和措施。如药事委员会制度,凡是新进药品都需申报,集体拍板,而不是院长或少数几个主任说了算。此外,各医院严格“统方管理”,明确药剂科、门急诊办公室或后台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员不得统计特定医生的开方情况,让医药代表的回扣“失据”。不少医院还建起了警示系统,一旦某些药用量突然上升会发出预警。

  遏制商业贿赂更要从源头治理。专家建议,要借新一轮产业调整之机,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标准,对其自主研发能力、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有明确的量化指标,淘汰一批不合格企业,化解医药购销领域的恶性竞争。

  更关键的是尽快建立合理的药物价格体系。如今药物生产成本与国家指导价格之间差距过大,留下了巨大的利润空间,“药价虚高,不能把所有脏水都泼到医院医生身上,过多的中间环节才是关键。”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可探索对药品中间环节数量进行限制,并对每个必要环节制订出指导价,从而让药品的竞争真正建立在质量上,而非见不得阳光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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