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新政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

2010-12-10 18:05:06    来源:  作者:

  国泰君安:非公立医疗机构政策出台 医药板受影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合理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简化并规范外资办医的审批程序。此外《意见》还明确了社会资本医院将与公立医院享有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关运营费用标准,且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要与相关管理政策相一致,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即非公立医疗机构凡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等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或报销政策。07-09年,非公立医院比重逐渐提高,而尽管如此,大多数相关医疗资源和市场却集中在公立医院手中,09年,私营医疗机构数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6.06%,但床位数仅占床位总数的5.19%,而且非公立医疗机构仍然以小规模经营为主。

  东方证券分析师李淑花等认为,该通知进一步落实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若干细则,在税收,资质等多项内容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对社会资本的平等对待原则,有利于推动相关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利好通策医疗(评级买入),爱尔眼科(未评级)等相关医疗服务行业上市公司。维持医药行业看好的评级。

  相关新闻:卫生部:将加强监管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潘莹):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0日表示,各级卫生部门将加强对非公立医疗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形成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互相促进的医疗格局。

  最近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邓海华在当天卫生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卫生部已经制订了相关规章制度,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并将进一步完善准入和监管规定。他表示,卫生部门将把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日常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和定期考核,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守法诚信经营,同时建立起社会监督机制,把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到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

  一直以来,公立医院是中国民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承担90%以上的诊疗任务。去年中国的医改文件中曾提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中国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着力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和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同等待遇。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