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戈利木单抗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欣普尼/Simponi
- 【规格】预充式注射器 50mg/0.5ml
- 【主要成份】活性成份:戈利木单抗。辅料:山梨醇、L-组氨酸、L-组氨酸盐酸盐一水合物、聚山梨酯80、注射用水。
- 【性状】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类风湿关节炎:本品联合甲氨蝶呤(MTX)适用于治疗对包括MTX在内的改善病情抗风湿药物(DMARDs)疗效不佳的中到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成年患者。本品联合MTX已被证实能够降低关节损害(通过X线检测)进展的发生率并改善身体机能。强直性脊柱炎:本品适用于治疗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成年患者。
- 【用法用量】类风湿关节炎:本品50mg,每月1次给药。皮下注射。本品应与MTX联合使用。强直性脊柱炎:本品50mg,每月1次给药。皮下注射。现有数据表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患者通常在治疗12-14周内(3-4次给药后)获得临床应答。在该时间段内未出现治疗获益证据的患者应重新考虑是否继续该治疗。漏用剂量:如果患者在计划的给药日忘记注射本品,那么此次漏用药物应当在患者想起的时候立即注射。应告知患者不要注射双倍剂量来弥补此次漏用药物。下一次给药应当根据下列要求进行:如2周内发现漏用剂量,则补注射后继续原有注射计划。如2周后发现漏用剂量,则补注射后自注射之日起重新建立新注射计划。使用说明:本品应在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指导和监督下使用。如医生许可,患者在接受正确的皮下注射技术培训后,可以自行注射给药,并按照说明中提供的方法使用本品。指导患者遵照以下说明给药:1.为确保正确使用本品,需在注射前30分钟将预充笔式注射器从包装盒内取出,并置于室温下。请勿以任何其他方式对本品进行加热。2.在给药前,应通过检查窗肉眼检查溶液中有无颗粒及变色的情况。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清至略呈乳白色的液体。如果本品出现溶液变色或浑浊,以及异物颗粒,请勿使用。3.预充笔式注射器内剩余的任何药品均不得使用。4.预充笔式注射器的针头保护帽含有干燥的天然橡胶(一种乳胶衍生物),应告知对乳胶过敏的患者不要接触针头保护帽。5.给药时,如果需要多次注射,应在身体的不同部位进行注射。6.应轮换注射部位进行注射,不得在皮肤触痛、挫伤、发红或硬结的部位进行注射。7.任何未使用的药品或废弃材料应按照本地要求进行处置。
- 【不良反应】以下不良反应数据主要来自国外进行的临床研究和上市后监测数据。安全性特征总结: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其他成年患者人群关键性研究的对照阶段中,最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为上呼吸道感染。12.6%本品治疗组患者和11.0%对照组患者出现上呼吸道感染。本品报告的最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包括严重感染(包括脓毒症、感染性肺炎、结核病、侵袭性真菌感染和机会感染)、脱髓鞘类疾病、乙型肝炎再激活、充血性心力衰竭、自身免疫性疾病(类狼疮综合征)、血液学反应、严重全身性超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血管炎、淋巴肿瘤和白血病(见[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列表及其余内容详见纸质说明书。
- 【禁忌】对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列于【成份】)存在超敏反应。活动性结核病或其他重度感染例如脓毒症和机会感染(见【注意事项】)。中度或重度心力衰竭(NYHAⅢ/Ⅳ级)(见[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感染:在接受本品治疗前、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必须密切监测感染(包括结核病)。因为本品的清除可能需要长达5个月的时间,所以在此期间应继续监测患者。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感染或脓毒症,则不得再次使用本品(见[禁忌])。本品不应用于有临床严重、活动性感染的患者。在考虑给有慢性感染或有复发性感染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应告知患者感染的潜在危险因素,并应避免暴露于感染的潜在危险因素中。使用TNF阻滞剂的患者更容易发生严重感染。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曾经报告了细菌性感染(包括脓毒症和感染性肺炎)、分枝杆菌感染(包括结核病)、侵袭性真菌感染和机会感染,包括可导致死亡的感染。患者经常表现为播散性而非局灶性感染。合并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曾发生过部分上述严重感染,加之这些患者常常伴有基础疾病,使他们更易发生感染。应密切监测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出现新发感染的患者,并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诊断评估。如果患者发生新的严重感染或脓毒症,应停用本品并开始采用适当的抗微生物治疗或抗真菌治疗,直至感染得到控制。对于居住或曾前往侵袭性真菌感染(例如: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或芽生菌病)流行地区的患者,在开始或继续本品治疗之前应谨慎考虑本品治疗的获益和风险。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有感染风险的患者中,如果其出现严重全身性疾病则应怀疑侵袭性真菌感染。在一些活动性感染患者中,抗原和抗体检测可能阴性。如可行,对该类患者进行诊断以及给予经验性抗真菌治疗时,应咨询侵袭性真菌感染专科医生,并且应该同时考虑重度真菌感染的风险和抗真菌治疗的风险。结核病: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已有结核病报告。在大多数报告中,结核病是肺外结核,表现为局灶性或播散性。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对所有患者进行活动性结核和非活动性(“潜伏性”)结核的评估。本评估应包括详细病史:结核病个人史,既往可能的结核病接触史,既往和/或现在免疫抑制治疗情况。应对所有患者进行适当的筛查(即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血液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或可遵照当地建议。处方者应注意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结果假阴性的风险,特别是在重症或免疫受损的患者中。如果诊断有活动性结核病,不得开始本品治疗(见[禁忌])。如果怀疑潜伏性结核,应向结核病治疗专科医生咨询。在所有下述情况下,应慎重权衡本品治疗的获益与风险。如果诊断有非活动性(“潜伏性”)结核,在开始本品治疗前须开始抗结核病治疗,并遵照当地的建议。对于潜伏性结核检查结果呈阴性但有几种或有显著的结核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考虑进行抗结核病治疗。只有在咨询结核病治疗专科医生并考虑潜伏结核感染风险和抗结核病治疗风险后,方可做出对上述患者是否开始抗结核病治疗的决定。对有潜伏性结核或活动性结核病既往病史且不能确定已接受足够疗程治疗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也应考虑进行抗结核病治疗。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在潜伏性结核治疗过程中及结束后,曾报告出现过活动性结核病。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包括潜伏性结核检查结果阴性的患者、接受潜伏性结核治疗的患者,及既往接受过结核感染治疗的患者),应密切监测活动性结核病的症状和体征。应告知所有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如果出现提示结核病的体征/症状(如持续性咳嗽、消耗/体重下降、低热),应就医。乙型肝炎再激活:在接受包括本品在内的TNF阻滞剂治疗的乙型肝炎病毒慢性携带者(即表面抗原阳性者)中,已有出现乙型肝炎复发,有些病例发生了致死性的结局。本品治疗前应对患者进行HBV感染检查。对于HBV感染检查阳性的患者,建议咨询乙肝治疗专科医生。对于需要接受本品治疗的HBV携带者,应在治疗开始前、治疗的过程中及治疗结束后的几个月内,适当评估和密切监测活动性HBV感染的症状和体征。对于HBV携带者合并预防HBV再激活抗病毒治疗和TNF阻滞剂治疗的数据尚不足。出现HBV再激活的患者应停用本品,并开始使用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和适当的支持疗法。恶性肿瘤和淋巴组织增殖性疾病:尚不明确TNF阻滞剂治疗在恶性肿瘤发生中的潜在作用。根据当前的认知,不能排除接受TNF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发生淋巴肿瘤、白血病或其他恶性肿瘤的可能的风险。在考虑对有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进行TNF阻滞疗法或考虑对发生恶性肿瘤的患者继续使用TNF阻滞剂治疗时,应谨慎。儿科恶性肿瘤:本品在中国尚未批准用于儿童和青少年患者,但国外相关研究数据和上市后资料中提示儿童和青少年患者使用包括本品在内的TNF阻滞剂治疗时,已报告有淋巴肿瘤和其他恶性肿瘤发生(部分为致死性)。上市后,在使用TNF阻滞剂治疗(开始接受治疗时的年龄≤18岁)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直至22岁)中,已有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其中有些是致死性的。大约有一半病例为淋巴肿瘤,其他的病例表现为多种不同的恶性肿瘤,包括通常与免疫抑制相关的罕见恶性肿瘤。不能排除接受TNF阻滞剂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发生恶性肿瘤的风险。淋巴肿瘤和白血病:所有TNF阻滞剂(包括本品)的临床试验对照研究阶段,抗TNF治疗组观察到的淋巴肿瘤病例多于对照组。在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等的Ⅱb期和Ⅲ期临床试验期间,本品治疗患者的淋巴肿瘤发生率高于普通人群的预期值。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曾报告白血病。长期炎症活动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较一般人群发生淋巴肿瘤及白血病的危险性增加。在接受其他TNF阻滞剂治疗的患者中,曾报告过罕见的肝脾T细胞淋巴瘤(HSTCL)的上市后病例(见[不良反应])。该类罕见T细胞淋巴肿瘤侵袭性强,常导致死亡。大多病例发生于青少年和年轻成年男性,且几乎所有病例均为接受过硫唑嘌呤(AZA)或6-巯基嘌呤(6-MP)与TNF阻滞剂联合治疗的炎症性肠病患者。应慎重考量AZA或6-MP和本品联用的潜在风险。不能排除接受TNF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发生肝脾T细胞淋巴瘤的风险。淋巴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在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其他成年患者人群Ⅱb期和Ⅲ期临床试验对照研究阶段,本品治疗组非淋巴肿瘤恶性肿瘤(非黑素瘤皮肤癌除外)的发生率和对照组相似。结肠异型增生/结肠癌:目前尚不清楚本品治疗是否会影响结肠异型增生或结肠癌的风险。对于结肠异型增生或结肠癌风险增加(例如,患有长期溃疡性结肠炎或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的患者),或者有结肠异型增生或结肠癌病史的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在治疗前和在整个病程中应定期进行筛查。具体的评价包括按照当地建议进行结肠镜检查和活检。对新诊断结肠异型增生的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必须慎重权衡个体患者的风险和获益,考量是否继续治疗。皮肤癌:接受TNF阻滞剂(包括本品)治疗的患者曾报告黑素瘤和Merkel细胞癌(见[不良反应])。建议定期进行皮肤检查(特别是对于有皮肤癌风险因素的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TNF阻滞剂(包括本品)治疗时曾报告充血性心力衰竭恶化和新发的病例,某些病例具有致死性结局。在使用另一种TNF阻滞剂的一项临床试验中,曾观察到充血性心力衰竭恶化以及由充血性心力衰竭引起的死亡率增加。尚未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研究。轻度心力衰竭(NYHA分级Ⅰ/Ⅱ级)患者应慎用本品。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出现新的心力衰竭症状或心力衰竭的症状恶化,则必须停用本品(见[禁忌])。脱髓鞘疾病:TNF阻滞剂(包括本品)的使用,与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包括多发性硬化症)及外周脱髓鞘疾病(包括Guillain-Barré综合征)的临床症状和/或放射学证据新发或加重的病例有关。对于既存或新近发生脱髓鞘疾病的患者,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慎重考虑抗TNF治疗的获益和风险。如果患者发生上述脱髓鞘疾病应考虑停用本品(见[不良反应])。手术:曾经接受过手术(包括关节成形术)的患者接受本品治疗的安全性经验有限。如果计划进行手术,应考虑到本品的半衰期较长。对需要手术的本品使用者应密切监测感染,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免疫抑制:由于TNF起介导炎症和调节细胞免疫应答的作用,因此TNF阻滞剂(包括本品)可能会影响宿主抵御感染和恶性肿瘤的能力。自身免疫:使用TNF阻滞剂(包括本品)可导致抗核抗体(ANA)产生,罕见导致类狼疮综合征的发生(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后出现提示类狼疮综合征的症状应停用本品。血液学反应:在使用TNF阻滞剂的患者中,已有全血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的上市后报告。在本品临床试验中已有报告血细胞减少(包括全血细胞减少症)。对当前或既往有显著血细胞减少的患者使用本品应谨慎。应告知所有患者如果出现提示血液系统疾病的症状和体征(如持续性发热、青肿、出血和苍白),应立即就医。对有确定的显著血液系统异常的患者,应考虑停用本品。与阿那白滞素联用:在阿那白滞素与另一种TNF阻滞剂依那西普联用的临床研究中,曾观察到严重感染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并未显示额外的临床获益。根据阿那白滞素与依那西普联用发现的不良事件的性质,推测阿那白滞素与其他TNF阻滞剂联用也可能导致类似的毒性。不建议本品与阿那白滞素联用。与阿巴西普联用:与单用TNF阻滞剂相比,在临床研究中,TNF阻滞剂与阿巴西普联用观察到与其有关的感染(包括严重感染)风险的增加,而临床获益并未增加。不建议本品与阿巴西普联用。与其他生物疗法联用:有关本品与治疗本品相同适应症的其他生物疗法联用的信息并不充分。由于本品与这些生物制剂联用可能会增加感染风险,并且可能会发生其他潜在的药理学相互作用,因此不建议联用。生物制剂类DMARDs间的转换使用:当从一种生物制剂转换为另一种生物制剂时,由于其生物活性重叠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不良事件(包括感染)的风险,因此,当转换使用时应注意并应继续对患者进行监测。疫苗接种/治疗用感染性制剂: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合并疫苗接种,但活疫苗除外(见[药物相互作用]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接受抗TNF治疗的患者中,关于对活疫苗接种的反应以及活疫苗引发的继发感染传播的数据较为有限。使用活疫苗能导致临床感染,包括播散性感染。在一项国外其他适应症Ⅲ期研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对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可产生有效B细胞免疫应答。相似数量的接受本品和未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抗体滴度有至少2倍的增加。与未接受MTX的患者相比,接受MTX的本品治疗组和对照治疗组中对肺炎球菌疫苗应答的患者的比例更低。使用治疗用感染性制剂导致临床感染,包括播散性感染。建议本品不与治疗用感染性制剂联用。过敏反应: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已有严重全身超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其中有一些严重全身超敏反应发生在首次使用本品后。如果发生速发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开始适当的治疗。乳胶过敏:预充式注射器的针头保护帽是由含有乳胶的干燥天然橡胶制造的,对于乳胶过敏的人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肾及肝损害: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尚未在伴有肾或肝损害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特定研究。无法提供剂量建议。辅料:本品包含山梨醇,遗传性果糖不耐受患者不应使用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可能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轻微的影响。使用本品后可能会出现头晕(见[不良反应])。
- 【药物相互作用】甲氨蝶呤:未观察到甲氨喋呤对本品静脉给药的清除率产生显著影响。虽然皮下注射给药时,与甲氨蝶呤联用导致本品在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或另一风湿病患者中的稳态谷浓度升高,但是此数据并未表明需要调整本品或甲氨蝶呤的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与其他生物疗法联用:不建议本品与治疗本品相同适应症的其他生物疗法(包括阿那白滞素和阿巴西普)联用(见【注意事项】)。活疫苗/治疗用感染性制剂:本品不应与活疫苗联用(见【注意事项】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不应与治疗用感染性制剂联用(见【注意事项】)。细胞色素P450底物:慢性炎症期间细胞因子(例如TNF)水平升高可能抑制CYP450酶的生成。因此,对于拮抗细胞因子活性的分子(例如本品)而言,预期CYP450酶的生成可恢复正常。接受治疗指数较窄的CYP450底物治疗的患者在本品开始用药或停药时,建议监测药效(例如华法林)或药物浓度(例如环孢霉素或茶碱),并且根据需要调整个体药物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育龄妇女必须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以防止怀孕,并且在末次本品治疗后持续采取避孕措施至少6个月。妊娠:本品在孕妇中使用的数据不足。由于本品抑制TNF,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可影响新生儿正常的免疫应答。动物研究未显示对于妊娠、胚胎/胎儿发育、分娩或出生后发育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见[毒理研究])。不建议孕妇使用本品,只有在确实需要时方可给予本品。本品可穿过胎盘。自孕妇在妊娠期间接受TNF阻滞剂单克隆抗体治疗起至该女性产下婴儿6个月,均可在婴儿的血清中检测到抗体。因此,这些婴儿的感染风险可能增高。如果孕妇在妊娠期间接受本品注射,对于曾在宫内暴露于本品的婴儿,不建议在母亲妊娠期间末次本品注射后6个月内给予活疫苗(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哺乳:尚不明确本品给药后,是否会在人乳汁中分泌或是否全身吸收。已证明本品经猴的母乳排出,又因人免疫球蛋白可经母乳排出,所以女性在本品治疗期间及治疗后至少6个月内不得哺乳。生育力:尚未使用本品进行动物生育力研究。在一项小鼠生育力研究中,使用了一种选择性抑制小鼠TNFα功能活性的类似抗体,未观察到其对生育力的相关影响(见[毒理研究])。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65岁):老年患者不需要剂量调整。在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其他适应症Ⅲ期研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65岁或以上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和严重感染方面未观察到总体差异。然而,在治疗老年患者时应谨慎,并应特别注意有无感染发生。
- 【儿童用药】目前尚没有本品在中国儿童患者中进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戈利木单抗是一种人源化TNFα单克隆抗体,可与人可溶型和跨模型TNFα结合,抑制TNFα与其受体结合,从而抑制TNFα的生物学活性。在体外试验中,戈利木单抗可调节TNFα介导的生物学效应,包括TNFα诱导促进白细胞浸润的粘附因子(E-选择素、VCAM-1、ICAM-1)的表达和促炎细胞因子(IL-6、IL-8、G-CSF和GM-CSF)的分泌。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尚未开展戈利木单抗的遗传毒性研究。生殖毒性:在一项采用抗小鼠TNFα同源抗体进行的小鼠生育力毒性试验中,小鼠生育力未见明显损伤。在一项采用食蟹猴进行的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食蟹猴于妊娠第一孕期每周两次皮下注射给予戈利木单抗达50mg/kg/次(约为最大推荐人用剂量(MRHD)的360倍),未见明显母体毒性和胎仔毒性。妊娠第2孕期结束时采集的脐带血样品显示,胎仔在妊娠期间暴露于戈利木单抗。在这项试验中,宫内暴露戈利木单抗未导致食蟹猴胎仔发育缺陷。在一项围产期发育毒性试验中,食蟹猴于妊娠第二、第三孕期以及哺乳期每周两次皮下注射给予戈利木单抗达50mg/kg/次(母体和胎仔血药浓度分别约是人最大稳态血药浓度的860倍和310倍),母体和幼仔均未见明显毒性损伤。幼仔从出生至出生后6个月,血清中均有戈利木单抗暴露。食蟹猴胎仔在妊娠期和哺乳期暴露于戈利木单抗,未见明显发育缺陷。在食蟹猴围产期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期和哺乳期给予戈利木单抗,乳汁中可检测到戈利木单抗,其浓度约是母体血清浓度的1/400。妊娠期间IgG抗体可通过胎盘转移,母亲妊娠期间给予抗体治疗后出生的婴儿血清中可检测到IgG抗体。戈利木单抗也是一种IgG抗体,目前妊娠期间给予戈利木单抗治疗后出生的婴儿发生感染的风险可能增加,并长达6个月之久。因此,母亲在妊娠期间给药戈利木单抗治疗,末次注射6个月内,不建议其婴儿接种活疫苗。致癌性:尚未开展戈利木单抗的致癌性试验。
- 【药物过量】在一项临床试验中,有5例患者接受试验方案指定的本品给药剂量(10mg/kg)单次静脉输注,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其他有意义的反应。患者的最高体重为100kg,因此单次静脉输注本品1000mg。如出现用药过量,建议监测不良效应的任何体征或症状,立即采取适当的对症治疗。
- 【贮藏】2~8℃避光保存。
- 【有效期】22个月。
- 【生产厂家】瑞士Cilag AG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J20170050
- 【生产地址】瑞士Hochstrasse 201, CH-8200 Schaffhausen, Switzerland
- 【药品本位码】86978323000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