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光明药业普拉洛芬滴眼液抽检不合规

2025-12-06 12:02:39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2025年12月04日公布《国家药监局关于35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2025年第43号)》,其中公示:经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圣嘉(滨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光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普拉洛芬滴眼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有关物质。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山东光明药业的普拉洛芬滴眼液的检验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普拉洛芬滴眼液
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圣嘉(滨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山东光明药业有限公司
批号:15250301
规格:0.1%(5ml:5mg)
抽样环节:经营单位(互联网)
检品来源:东莞市瑞通医药有限公司(兔灵医药平台东莞市瑞通大药房)
检验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H27582024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有关物质)
检验机构: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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