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丰原制药辅酶Q10注射液抽检不合规

2025-12-06 12:02:17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2025年12月04日公布《国家药监局关于35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2025年第43号)》,其中公示: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辅酶Q10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涉及性状、不溶性微粒、可见异物。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马鞍山丰原制药的辅酶Q10注射液的检验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辅酶Q10注射液
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
批号:240604-1
规格:2ml:5mg
抽样环节:经营单位
检品来源:内蒙古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性状],[检查](可见异物)
检验机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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