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龙参健康药业1批次红参片检验不合规

2025-08-30 17:06:40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2025年08月27日公布《国家药监局关于28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2025年第30号)》,其中公示: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辽宁龙参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参(红参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总还原糖。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辽宁龙参健康药业的红参(红参片)的检验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红参(红参片)
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标示生产企业:辽宁龙参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号:240201
规格:中药饮片
抽样环节:经营单位
检品来源: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宁强路店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附件: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BJY201701)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查](总还原糖)
检验机构: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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