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张家川县刘爱祖中西医诊所(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525MADXHT4M85
法定代表人:何芳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执法证字第E050728001号(张)市监罚〔2025〕14号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内容:对张家川县刘爱祖中西医诊所(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5年08月07日
违法事实: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卫生条件差;未配备药品阴凉柜,部分需阴凉储存的药品在超过20°C温度下储存;药品养护不及时,在合格药品区储存陈列过期药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机关: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家川县刘爱祖中西医诊所(个体工商户)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525MADXHT4M85
企业名称:张家川县刘爱祖中西医诊所(个体工商户)
注册号:620525601012799
法定代表人:何芳芳
类型:个体工商户
成立日期:2024年08月29日
登记机关: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解放西路3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