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市监局在2025年01月07日发布了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十四),通城县隽水镇卫生院使用劣药的详情如下:
序号: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城市监处罚〔2024〕355号
行政相对人:通城县隽水镇卫生院
处罚事由:使用劣药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案涉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1支;2、罚款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2月17日
通城县隽水镇卫生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通城县隽水镇卫生院
省份:湖北省
审批机关:通城县卫生健康局
登记号:42131064842122211C2201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城路160号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级别:一级
法定代表人:罗志平
主要负责人:罗志平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3/01/01 -至- 202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