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南镇花亭村卫生室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查处

2025-06-22 15:07:59    来源:通城县市监局  作者:

通城县市监局在2024年10月11日发布了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十),通城县石南镇花亭村卫生室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城市监处罚〔2024〕254号
行政相对人:通城县石南镇花亭村卫生室
处罚事由: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1、没收超过失效日期案涉简易呼吸器1个;2、罚款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9月18日

通城县石南镇花亭村卫生室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通城县石南镇花亭村卫生室
省份:湖北省
审批机关:通城县卫生健康局
登记号:PDY00084542122213D6001
地址:通城县石南镇花亭村村委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级别:未定级
法定代表人:胡华庚
主要负责人:胡华庚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3/01/01 -至- 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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