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蚌埠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蚌医保罚字〔2025〕第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蚌埠市春和义大药房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XJXJ80
法定代表人:陆**
违法事实: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向患者超剂量出售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安适利)。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2.罚款72596.16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3-14
处罚机关: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安徽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蚌埠市春和义大药房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MXJXJ80
企业名称:安徽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蚌埠市春和义大药房
负责人:蔚英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18日
登记机关: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场所:安徽省蚌埠市学林鸿居2号楼2号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