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医保局在2025年6月3日发布了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报(2025年第四批),其中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的详情如下:
2024年11月,省级专项飞行检查时发现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存在行“血气分析”时,同时收取“红细胞比积测定(HCT)”费用的重复收费行为、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石膏绷带纳入医保报销的行为、开展“微针针刺”治疗时按穴位进行收费并上传医保结算的超标准收费行为、为四肢骨折患者开展内外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应当收取内外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费用,实际收取三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费用的串换诊疗项目行为、开展经膀胱镜手术时,同时收取“膀胱镜使用费”的分解收费行为、对同一患者同一日内多次开展丙型肝炎抗体测定的过度诊疗行为等,共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0621.33元。该医院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景东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追回损失医疗保障基金60621.33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2倍的罚款72745.60元。目前,该院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和罚款已全部追回。
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省份:云南省
审批机关: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局
登记号:72731072053082311A2101
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南部城区无量大道与1号路交叉路口
级别:二级
法定代表人:杨智先
主要负责人:杨智先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10/08/29 -至- 202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