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医保罚字〔2024〕第020005号
当事人:大连香工街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静华
处罚事由:当事人存在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3329.83元;2.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3倍的罚款9989.49元;3.责令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第(三)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大连香工街门诊部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大连香工街门诊部有限公司
省份:辽宁省
审批机关: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号:75992804X21020319D1102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香炉礁街54号地下一层、地上一层
诊疗科目:内科、呼吸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医学检验科(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级别:未定级
法定代表人:李静华
主要负责人:李贵福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5/03/05 -至- 203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