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麒圣门诊部狮山小榄分部使用过期药品被查处

2025-05-23 23:52:58    来源:佛山市政府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麒圣门诊部狮山小榄分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4DAC12T
法定代表人:谢幼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土霉素片、阿奇霉素颗粒、茶新那敏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了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一、没收2瓶(余157片)土霉素片(生产企业:百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2661;产品批号:2201001;规格:100片/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盒(余3袋)阿奇霉素颗粒(生产企业: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002;产品批号:230103;规格:6袋/盒;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瓶(余46片)茶新那敏片(生产企业:山西立业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5678;产品批号:20230110;规格:60片/瓶;有效期至:2025年1月30日); 二、罚款3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2155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5-05-19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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