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晶品日化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被查处

2025-05-23 16:36:48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扬州晶品日化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605021615XR
法定代表人:张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扬处字〔2024〕31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违法事实:扬州晶品日化有限公司,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没收涉案产品;处以罚款叁万圆整。
罚款金额(万元):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68
处罚决定日期:2025/01/10
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扬州晶品日化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605021615XR
企业名称:扬州晶品日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扬州市杭集工业园三星路
经营范围:洗发液、沐浴液、润肤露、护发素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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