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医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咸医保处字﹝2024﹞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咸医保处字﹝2024﹞2号
案件名称:咸宁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机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咸宁市中医医院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124212004212253393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佳
主要违法事实: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限定频次后纳入医保结算、超医保限定范围支付、多记费用、过度检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金额312793.62元。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和《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违规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12793.62元;3.处1.25倍罚款390992.03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14日
咸宁市中医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咸宁市中医医院
省份:湖北省
审批机关: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记号:42122533942120111A2101
地址:咸宁市温泉滨河西街17号、咸宁市温泉月亮湾路6号
级别:三级
法定代表人:李佳
主要负责人:李佳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3/11/23 -至- 202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