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亿美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注册医疗器械被查处

2025-05-10 00:12:57    来源:大庆市监局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黑龙江亿美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7MA1CNAK42J
法定代表人:秦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庆市监处罚〔2025〕219号
违法行为类型: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
违法事实:自2022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8日,黑龙江亿美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了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的行为,货值金额816.23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 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1.处罚款5000.00元;2.没收违法医疗器械1台。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81623
处罚决定日期:2025-04-18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5-07-18
处罚机关: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