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龙江县红旗医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21333354237F
法定代表人:孙华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龙市监处罚〔2025〕33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
违法事实:涉嫌构成了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 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96,485.00元; 处以二倍罚款即192,97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9.29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9.6485
处罚决定日期:2025-04-2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8-04-21
处罚机关: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