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续签采购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中选(入围)产品

2024-02-04 12:37:48    来源:广东省医保局  作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YPDL202203)约定,为做好阿比特龙等66个药品第二采购年的中选(入围)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一)品种范围: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续签产品清单(详见附件)。

(二)机构范围:参加填报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续签采购需求量的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粤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三)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已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广东招采子系统填报的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第二采购年续签中选(入围)的采购需求量。自愿参加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约定采购量由供需双方协商供应。

二、实施时间

本次续签的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的中选(入围)产品第二采购年的实施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签订合同。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应及时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本次中选(入围)产品合同的续签工作。各采购平台通过平台系统组织相关中选(入围)企业、中选(入围)企业选定的配送商及医疗机构重新签订购销合同,并做好相关订单的跟踪,确保相关续签中选(入围)药品的供应。

(二)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按时完成合同用量。采购年度内,在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公立医疗机构(含未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中选产品使用按照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不低于70%比例继续带量采购。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的入围产品,其采购年度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后,确需继续采购的执行自主采购的要求。独家入围产品中的创新药、儿童用药品、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紧缺药品按需采购。属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步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医保谈判药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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