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除颤机"抢救病人"始终没开电源

2010-01-06 19:54:50    来源:  作者:

  这样的医生不是庸医还是什么?二院引进这样的人才也太雷人了!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正因为此,由一个不负责任的医疗机构,由一些只重私利不讲医德的庸医引发的血案,才是可能会真正导致社会动乱的不安定因素。相信社会、政府和一切拥有正义感的人们,会给所有的平民百姓和弱势群体一个满意的答复。

  患者,刘笃鹏,男68岁。因慢性肾衰尿毒症在我院行血液透析治疗。2009年9月21日7时45分左右上机透析,约3-5分钟后患者突然出现胸闷、心悸、全身大汗,当时测血压159/5mmHg,HR47次/分,律齐,颜色发绀,立即给予吸氧,停止透析,含服消心痛及心电监护等处理。约7时50分出现恶心呕吐二次,伴全身抽搐,诊为“心源性脑缺氧综合症”。心电监护心跳停止,立即给予心肺复苏术,经积极抢救无效,于9时40分宣布死亡,患者死亡后,家属对医疗过程提出异议,认为:1、抢救过程中没有及时请心内科医生会诊,2、患者病危到死亡没有履行知情告知(书面)3、抢救过程中使用的除颤机开关未及时打开。经医院调查,患者在血透过程中突然出现“心源性脑缺氧综合症”死亡,内三科实施了积极的抢救,具体确切死亡原因只有通过尸解明了,在抢救过程中确有患者家属反应的医疗缺陷。我们明确告知患者家属,解决本例医疗事故争议纠纷,医院不回避本身存在的问题,但要通过合法的途径,通过协商、调解、司法诉讼的办法来解决。为了有一个双方都能认可的基础,我们双方应共同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利于本医疗纠纷的解决。在此过程中,应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盖章)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刘笃鹏死亡医疗纠纷有关问题

  2009年9月21日上午,我岳父刘笃鹏自行从家行走到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行透析治疗,7点45左右上机透析,透析后不久出现胸闷不适等症状。肾内科主任卢东齐即考虑患者系心脏疾病,但在长达2小时的抢救过程中,一直没有心内科参与救治或指导;早期电除颤是公认的心搏骤停最有效的抢救方法,可在心搏骤停1小时40分后才使用,而且患者家属现场发现电除颤机根本没有打开电源开关在操作;医生也一直未向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地产生医疗纠纷,患者遗体被暂时停放在治疗室。时值建国60周年,我作为国家多年培养的军队师职干部和患者女婿,考虑到维护国庆安定大局的重要性,在瞻仰遗体后即刻做好其他家属工作,很快将遗体送到殡仪馆。作为一名军人,我认为已经做好应当做的事情。但是,作为公民我们患者家属的权益也必须得到维护和尊重。

  在该医疗纠纷过程中,还有以下两个情况。第一,在医疗纠纷现场,出现地痞流氓威胁家属的情况:当天下午当家属正在和医院交涉时,突然来了十几个满身酒气、染发纹身的小混混,对患者家属进行威胁恐吓,其中领头的说肾内科的主任卢东齐是他的表哥,患者儿子当场质问肾内科的主任卢东齐,卢说不是他喊来的。这些地痞流氓是受谁的指使?我们只能怀疑其幕后就是安庆市第二医院,难道一家共产党的医院居然要黑社会来为自己“保驾护航”???第二,患者的家书属因为救父心切,以个人名义请本市三甲医院的心内科专家在患者死亡前夕到达现场,也正是他们发现二院正在使用的电除颤机根本没有打开电源开关还在除颤,出于职业道德他们小声提醒二院医生除颤机开关没开,可是二院的肾内科主任医师卢东齐竟然不知道他正在操作抢救的除颤机没有通电,这真是天下奇闻?一家二级甲等医院这样“救人”还不承认这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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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0-10-08 20:50:00
二院及主治医生应承担因医疗事故而引起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卫生主管部应重视此案例恶劣影响,严肃查处,以一儆百。
匿名发表于 2010-03-25 20:41:58
二院本来就黑~还有很多不知情的事即将公布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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