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进展不利 允许推迟到明年3月执行

2009-12-19 17:45:20    来源:  作者:

  目前,矛盾集中在的药品的配送上,实行新制度后,由于以往多级分销体系面临改革,一些中小配送商担忧无法获得配送权而倒闭。

  卫生部一位官员证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规定文件目前正在抓紧制定。从已公布具体实施方案的省份来看,各地做法各不相同,多位配送企业负责人向本报表示,希望能尽快看到国家层面的规定。

  虽然一部分配套文件尚未公布,但大体思路已经确立。集中采购的方式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配送方面,原则上由中标的生产企业自己直接配送,但也允许通过招标,委托给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配送企业。但配送企业不能再度转包,进行二次委托配送。

  而地方增补的药品,也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非基本药物,执行严格是审批制度。

  此外,地方政府财力状况影响制度建立的进展。目前各地对医改投入数量不一,综合来看未来三年投入多集中300亿—400亿元之间。

  兜底难

  基本药物制度旨在让民众能用上价格合理、质量安全的药品。其政策框架包括制定目录、采购配送、配备使用,统一定价、报销、零差率销售、质量监督、评估等八个方面。

  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此后,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部委发布了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质量监管管理、医保目录调整等相关配套文件。

  按照规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而对于政府举办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及国有企业所属医疗机构,也规定都必须优先、按比例使用基本药物。

  目前并未获知具体的使用比例规定,但肯定确认将会从两方面进行考察,一是对使用基本药物的数量必须占到基本药物目录一定的比例,二是销售基本药物的销售额必须占到整个药品销售额一定的比例。

  基本药物制度目前正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推行,阻力相对较小,但是一个较大的争议是,村卫生室是否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目前有将近100万的村医,在农村居民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部分研究人员担忧,村级医疗机构是自负盈亏的,和镇卫生院、县医院人员有财政保障不同,一旦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村医失去了保持基本利润水平的途径。

  眼下,一些省份对村卫生室进行政府补贴。如安徽省就在32个试点县中,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补助,按照每1200户籍人口1名村医,每名村医年补助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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