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并非由生产成本决定

2009-11-04 11:11:15    来源:  作者:

  国与国之间对药品的管理方式差别很大,中国实行药品的管理,原料药上市批准,要有批准证件。在欧洲和其他一些国家,对原料药的管理是用DMF文件管理,也就是说原料不批,在批制剂的时候要带在当中,所以原料管理不是批准制。第二,进口管理,中国对进口药品管理是严格的,但是有些国家对这些原料药的进口管理是没有那么严格的。因此,这就出现了一个管理的差别。

  药品招标采购应追求较高性价比

  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已于10月出台,而且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标底价设置权下放到地方。引人注意的是,在零售指导价涉及的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种中,很多品种高于现行的市场零售价,一些品种甚至是市场零售价的近2倍。

    联想到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对药品的20多次限价降价以及各地的药品降价行为,尽管其初衷是降低患者的医疗负担,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一方面,很多疗效确切的廉价药从市场上消失,药价越来越高;一方面,很多产品价格降得过低利润菲薄甚至没有利润,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研发。

    对于国家出台的药品零售指导价高于实际售价的情况,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政府事务中心经理吴亦蓉表示,由于基本药物多为普药,生产企业众多,质量、疗效和安全性参差不齐,价格悬殊较大,存在缺乏品牌知名度的厂商以低价策略抢占市场的情况。国家制定指导价格考虑的是整体因素,以社会平均成本、经济水平、品牌企业承受能力(能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与供应)等为依据,而且这一价格是最高限价,还得考虑市场竞争及各省招标情况。

    小企业低价抢占市场的情况的确存在,但药品价格却并非完全由生产成本决定。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表示,药品的价格至少有50%来自流通环节、药品招标环节和使用环节,而流通环节并没有多少油水,充其量占10%。药品要在医院销售需要给医生回扣。此外,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产生的一部分费用也会计入药品价格。09年1月份国务院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与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表明药品招标采购中存在不正之风。因此,原则上应该让医院和医生决定购买什么药品,药品招标采购权不能掌握在卫生局和招标办手中,因为政府监管药品招标采购是最后的办法,越复杂、详细的方案越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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