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基本药物补充目录开始调研 对财政提出严峻考验

2009-10-28 11:24:54    来源:  作者:

  全国人大代表、台州恩泽医疗中心主任陈海啸认为:

  不管是国家目录,还是省一级补充目录,药品品种确定都应该调研临床一线,找出那些临床在用的、最需要的药物,而不是把一些实际上临床已不在用的药物列入目录,即使价格再低,这样的药物也不该进入目录。

  进入目录的基本药应遵循三个原则:疗效确切、病人安全、价格合理。其次,目录的形成不必急于求成,这是个民心工程,可以一年年逐步推出,走小步,不停步。第三,浙江省的补充目录里,一些有浙江地方特色的中药不应排除在外。

  不同级别医院不同财政补贴

  浙江省政协委员、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张延祥认为:

  国家公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药物品种,只有307种。但目前,很多医院使用的药有上千种。根据国家规定,在这307种之外,省级人民政府再统一确定补充目录,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作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这样很好,因为这样的目录,会更符合各省实际。

  省一级政府在制定补充目录时,应该考虑到我省经济比较发达,用药档次也应适当高于西部欠发达省份。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其实,影响大的是对县市一级的医院,因为这些医院的收入中,约60%都来源于药;而对一些三级甲等医院来说,影响不大,因为医疗收入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政府应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给予财政补贴,让医院发展不受影响,最终让百姓受益。

  药品采购不能完全看降幅

  傅文军还建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不是简单的药品降价。

  比如,治疗腹泻的黄连素片,效果不错,可在降价风潮中它竟降到了1块钱1瓶,1瓶100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连一个瓶子都买不到。结果,是导致厂家不愿再生产,这类药渐渐退出市场,而患者只能选择贵的药。

  他说,基本药物的采购中,不能一味地以降幅来权衡,这是不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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