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0年第2期)中,一批标示生产单位为江苏科智药业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抽检不符合要求。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
序号:2
样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被抽样单位: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名筑广场店
标示生产单位:江苏科智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20200415
规格:175mm*95mm-3P
检验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检验依据:苏械注准应急20202140014《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规定项目:口罩带
报告书编号:AH2020-QSC-0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