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

2020-09-26 16:44:00    来源:  作者:江西省药监局
江西省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涉及到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药监罚[2020]1号
案件名称:生产销售劣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913610297442871121
法定代表人姓名:何彦杰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没收违法所得101640元,并处罚款10164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03280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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