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 以假药论处

2009-08-02 11:25:02    来源:  作者:

  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假药论处 药监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致公党株洲市委、市行评代表等全程参与监督,并就此提出建议。

  此次集中整治重点为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发128种非药品冒充药品名单。一旦发现在药店上架销售,将以假药论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至5倍的罚款。同时,对其他仅获得诸如“卫食健字”、“卫健用字”、“卫消证字”等各类批准文号而以药品销售或在产品包装中有适应症等违规宣传的,也全部要求下架。

  在老百姓大药房、阳光大药房和人民药店等几家药店的抽查中,未发现名单上的药品上架销售,但非药品作药品宣传者却不少。仅阳光大药房一家就查出皮康王酮他康索乳膏、好百夫康软膏、牙痛速立停、百草堂百消膏等四种。执法人员当即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将此类产品立即全部下架。据悉,集中整治中,已检查了128家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1份。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成钢称,选购药品必须认准“国药准字”,没有此批号的就是非药品。消费者如对所购药品有疑虑,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网,输入其国药准字批号进行查证,不符者则很大可能是假药。出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拔打监督电话28824260进行投诉。

  链接:我国将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王立丰说,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已成为群众用药安全的重大威胁,近年来呈现出蔓延之势,成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药品安全问题。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卫生部、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对非药品产品的审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整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开展准备阶段的工作。根据要求,准备阶段将主要对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汇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通过调查汇总,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按照产品类别进行统计,为下一步开展非药品产品分类整治奠定基础。同时,严厉打击调查中发现的“无文号”等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调查汇总产品包括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名目出现的宣称治疗疾病的产品,调查内容包括:非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非药品产品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非药品产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对经核实确认为假药的非药品产品将予以严厉打击,对发现的“无文号”等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假药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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