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消腩丸”引起瘙痒难忍

2009-07-09 23:18:21    来源:  作者:

  服“消腩丸”浑身痒痛起斑块

  50岁的延吉市民刘女士因身体偏胖想减肥,当她服用了从药店买回的一种减肥保健食品后,出现了浑身瘙痒难忍的过敏症状。7月3日,她经治疗无效,向市消协求助维权。

  6月28日,刘女士在人民路康桥大药房买了一盒“消腩丸”减肥保健食品,想通过服用该食品减肥。因为有服用果导片过敏史,她在购买前请服务员帮忙仔细阅读该食品说明书,确认其不含果导片成分后,她才放心买下。次日早上,她服用了一粒该食品,2小时后,她开始浑身瘙痒,下午,她的皮肤表面出现了大片斑块。她分析,可能是服用的减肥食品含有果导片成分导致的。30日,她赶到药房说明情况。有关负责人建议她立即到医院治疗,并给她换了另外一种减肥食品。经延边医院门诊皮肤科确诊,她的症状系服用药物过敏,给她开了3天的药物观察治疗。当日下午,该药房为其报销了266.50元的医疗费。药房有关负责人告知,按正常情况,过敏症状在停药后即可恢复,刘女士治疗3天应见好转。3天后如不见好转,因属个人体质弱等原因,该店不再负责。

  至7月3日,刘女士经过治疗仍存在过敏症状。为解决事情的责任问题,她向市消协投诉维权。消协工作人员表示,药店营业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并掌握药品的性能、适宜人群、禁忌症、成分等情况,以确保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该药房的营业员的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链接:香港卫生署指令回收「瘦身丹--消腩丸」

  卫生署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忠告市民不要购买及服食一种名为「瘦身丹--消腩丸」的减肥产品,因该产品含西药成分,可能引致副作用。

  署方已指令入口商从市面回收有关产品,并将之交给卫生署。市民如已购买了该产品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有不适应看医生。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于八月在市面抽验产品时,购买了该产品作样本,化验是否含有西药。

  化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含西药「西布曲明」(sibutramine),而且没有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注册。他说:「『西布曲明』能压抑食欲,其副作用包括引致血压上升及心跳加速,有心脏及循环系统毛病的人士不应服用。含有『西布曲明』的产品属西药,必须获注册才可在市面发售。」

  「另外,含『西布曲明』的药剂制品类属附表三的毒药,必须在有医生处方及药剂师的监督下方可发售。」巿民可将产品销毁,或把它交回入口商(电话2411 6776)。

  市民亦可于办公时间内把产品交予卫生署药剂事务部位于九龙南昌街382号公共生检测中心三楼的办事处。

  卫生署亦已设立热线2319 2839于办公时间内供市民查询。

  发言人提醒入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藏有及售卖未经注册的药物均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说:「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良好的饮食习惯及进行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也应先咨询其家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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