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尔医用设备(福州)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被罚

2019-04-18 09:01:42    来源:  作者: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24件行政处罚信息,杰尔医用设备(福州)有限公司上榜

2019年4月11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4月10日)》,公开24件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21
类别: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鼓市场监管罚字〔 2019〕056号
案件名称:杰尔医用设备(福州)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杰尔医用设备(福州)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50102671913599D
法定代表人姓名:洪雄安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月22日。有效期届满后,当事人未依法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申请,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继续从事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2018年8月28日和2018年11月15日,当事人从厦门海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购进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表面抗体、e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检测试剂盒”( 规格:25T批准文号:国械注准20153401111), 进货数量分别为8盒和10盒, 金额共计990元。之后当事人又将涉案产品全部退回供应商厦门海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6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间: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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