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费医疗改革能否实现

2009-06-12 16:28:31    来源:  作者:

  取消公费医疗改革应该多点开花 

  6月11日的《京华时报》报道了这一具有破冰意义的创举:作为北京市医疗改革唯一试点区,平谷区5月起在全市率先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全区2万多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将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缴费由个人和单位分摊,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

  长期以来,一些衣食无忧的公务员和垄断行业人员能享有国家医疗补贴,生老病死都有国家负担,而一些弱势群体以及失业、无业人员,因没有单位或承担不了医保费用则被拒之门外;即便这几年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但由于患者的自付率太高,与公费医疗的不平等也难以弥合。因此,国人不断呼吁医改向公费医疗开刀,有人甚至断言,医改能否成功,根本在于是否公平。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公费医疗是一项制度性不公,取消它,必须从制度入手。这就决定了谁一旦成为这项改革的先锋,其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它的示范效应。北京市平谷区取消公费医疗,虽然实际医疗补贴变动不大,但2万多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下子和其他群体建立了一种“福利平等”,实在是让人激动。因为这预示着,体现底线公平的医疗利益调整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出现在我们身边。

  当前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呈现出不公平性、敏感性和利益冲突的易发性等特征。若果在涉及制度性顽疾的社会不公面前畏首畏尾,抱残守缺,迟缓不定,拿不出实实在在的动作,势必让人民失望。《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提出更公平地调整和分配各种社会利益,更妥善地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矛盾,为各级政府的“平衡战略”选准了突破口。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敢不敢或者愿不愿在事关他们自身利益的堡垒下主动引爆炸药。

  北京平谷区的“率先”,可能带有指令的色彩,这没有关系。但他的“唯一”,决不能成为一种制度性设计。这样的试点应该多点开花,而且很快实现全面对接。

  链接:广东医学毕业生乡镇医院工作5年 或享退还学费

  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广东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满五年,将可享退还学费的优惠。昨日从广东省政协获悉,省卫生厅将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等职能部门,尽快出台这项政策。

  今年省两会期间,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建议,从卫生、教育着手,实行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并加快推进区域内城乡医生护士同工同酬,吸引优秀的医疗人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省卫生厅答复称,新聘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可直接执行转正足级工资;从2006年起;对到省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医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财政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2000元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等。下一步省卫生厅将连同各有关部门,制订出台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广东欠发达地区乡镇生院工作满五年,给予退还学费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逐步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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