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保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题

2009-06-05 10:38:00    来源:  作者:

  5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国庆前纳入医保

  全区5万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将纳入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优抚对象“看病两三天、报销跑半年”的难题。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在近日召开的全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点工作现场会上,要求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都将在国庆前建立起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

  今年年初,包头市东河区、固阳县作为试点全面启动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两个试点按照优抚对象身份、属别,采取政府、单位、个人“三责一体”的参保缴费办法,将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根据不同类别优抚对象的门诊需求、住院医疗需求和大病医疗需求,分别实施定额门诊补助、住院补助、大病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链接:5.2万驻盐大学生9月纳入医保

  从今年9月1日起,驻盐高校大学生将结束医疗保险空白局面,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驻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在我市约有5.2万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市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即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城乡低保、特困家庭和重度残疾的大学生,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个人缴纳10元;其他大学生,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元,个人缴纳30元。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按照《盐城市市区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盐城市市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市区中小学生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当年的保险年度内可以得到最高17万多元的医疗费用补偿,还能享受最高2万元的医疗救助。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至下一年的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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